各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调查统计的通知》(建办市函〔2025〕11号)要求,为全面掌握兵团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情况,现组织开展2024年全兵团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范围
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持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的企业。
二、统计内容和依据
2024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统计局批准的《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调查制度》(附件1)和《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制度》(附件2),做到应报尽报。
三、报送流程
(一)年报
1.各师(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企业于2025年2月28日前,登录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信息管理系统(https://jzsctjbb.mohurd.gov.cn,以下统称统计调查系统)填报各项统计调查数据,上传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
2.各师(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本行政区域内企业上报的统计调查数据,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审核完成后,于2025年3月15日前通过统计调查系统将统计调查数据报送我局。
3.工程勘察设计收入(不含子公司,下同)5亿元人民币以上(含)的企业,于2025年5月31日前通过统计调查系统,将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财务指标申报表,以及反映企业工程勘察设计收入的合法财务报表扫描件上传统计调查系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或报送材料不能准确反映工程勘察设计收入的企业,将不列入全国工程勘察设计收入排序名单。
(二)月报
各师(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企业于每月7日前,登录统计调查系统填报2025年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领域上月人员就业情况表。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师(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摸清辖区内应报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企业底数,将统计调查工作部署传达到位,督促指导企业认真学习统计调查制度,了解统计调查工作要求,按时填报统计报表,确保数据上报及时、完整、准确,坚决防范和严惩数据造假、弄虚作假行为。
(二)为便于开展统计工作,请各师(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及时加入统计报表工作负责QQ群:740857512。
(三)统计调查系统供有关企业和各师(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免费试用。用户可在统计调查系统首页下载操作说明,按照操作说明进行登录和操作,如遇问题请与住房城乡建设部技术支持联系。
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管处 0991-2890214、2899419
住房城乡建设部技术咨询 010-88018812、88018813
附件:1.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调查制度.docx
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