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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兵团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3年11月17日 信息来源: 编辑:兵团住建局城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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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住建局城建处


 

“十四五”以来,国家相关部委陆续印发《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发改环资〔2021〕827号)、《“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设施建设规划》(建城〔2022〕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发改环资〔2023〕1193号)等文件,对城镇生活污水再生利用工作均作出了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兵团城镇生活污水再生利用工作,我局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兵团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因工作推进时间紧张,且该征求意见稿已充分征求各师市、兵团相关部门意见建议,故将公开征求意见时间缩短为7天。相关单位或个人若有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11月23日前将意见建议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我局(来信来函请注明工作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张辉,0991—2899418

电子邮箱:btzjjcjc@163.com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96号(邮编:830000)

 

关于加强兵团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pdf

 

 

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