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办好兵团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集中整治,切实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兵团住宅物业服务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问题线索范围
(一)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价不符问题线索
物业企业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不能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物业企业未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标准、履约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的巡查、劝阻、报告义务。
(二)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线索
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其他业主等未经业主共同决定,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等未定期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等未经业主同意,违规占有、挪用或者擅自使用属于业主共有的公共收益。
(三)维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线索
维修资金建账不规范,未按规定对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代管的政府部门或者自管的业主委员会未按规定公布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结存情况;代管的有关部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等侵占、挪用维修资金。
(四)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问题线索
物业服务企业未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不善,巡查不规范,维护保养不到位,维修不及时。
(五)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问题线索
故障频发、运行状况差、存在安全隐患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
(六)其他物业服务问题线索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物业服务企业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物业服务企业以停止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限购水电气热费用,限制开启门禁、乘用电梯、停放车辆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公职人员、社区工作人员、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等违规干预、操纵物业企业选聘、解聘,谋取不正当利益等其他问题。
二、问题线索提交方式
(一)向属地主管部门反映
关于团镇(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相关问题线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 年 12 月 31 日(集中整治结束),广大业主可在工作时间拨打以下热线电话向属地物业行业监管部门进行反映。
地区 | 问题线索征集热线 |
第一师阿拉尔市物业行业监管部门 | 0997-4619299 |
第二师铁门关市物业行业监管部门 | 0996-2023751 |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物业行业监管部门 | 0998-5704867 |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物业行业监管部门 | 0999-8182562 |
第五师双河市物业行业监管部门 | 0909-7696090 |
第六师五家渠市物业行业监管部门 | 0994-5800572 |
第七师胡杨河市物业行业监管部门 | 0992-6687606 |
第八师石河子市物业行业监管部门 | 0993-2069900 |
第九师白杨市物业行业监管部门 | 0901-3352063 |
第十师北屯市物业行业监管部门 | 0906-3181126 |
第十二师物业行业监管部门 | 0991-3169363 |
第十三师新星市物业行业监管部门 | 0902-2565868 |
第十四师昆玉市物业行业监管部门 | 0903-6562045 |
草湖项目区物业行业监管部门 | 0998-6378552 |
(二)向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关于属地物业行业监管部门、团场(街道)、社区的相关问题线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 年 12 月 31 日(集中整治结束),广大业主可通过电子邮箱,将《“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问题线索表》发送至我局。
电子邮箱地址:btwyjzzz@126.com
三、注意事项
(一)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伪造证据,不得诬告、诽谤、陷害他人,对提供虚假线索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二)反映问题线索时请尽量详细描述小区名称、具体问题、发生时间,并提供相关证据(照片、视频、合同、缴费凭证等)及联系方式,工作人员将对线索提供者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者的合法权益。相关问题线索经调查核实后,将移交至有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办理。
特此公告。
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7日

“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问题线索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