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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兵团商品住房消费补贴活动公告

发布时间:26年03月27日 信息来源: 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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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住房处

为进一步促进商品住房消费,推动兵团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兵团决定开展2026年商品住房消费补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时间

在兵团各师市开展商品住房消费补贴活动,补贴时间为2026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补贴对象

活动期间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包含期房和现房),且在30日内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购房人(仅限自然人)给予购房补贴。

三、补贴标准

兵团财政对购买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的购房人,每套补贴5000元;购买90—160平方米(含160平方米)商品住房的购房人,每套补贴1万元;购买160平方米以上的不予补贴。在此基础上,师市结合国家和兵团系列促消费政策,按不低于兵团补贴标准30%的比例叠加差异化补贴政策。

  1. 申请方式

商品住房消费补贴以领取消费券的形式开展,购房人本人通过云闪付APP政府消费券“兵团及师市购房补贴申请”专区提交购房人身份信息,并上传购房人身份证正面及反面照片、购房人本人银行卡照片,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等,在线领取兵团商品住房补贴消费券。经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时限要求通过国库集中向购房人一次性足额拨付补贴资金,并核销对应的商品住房消费券。申请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2026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期间,已购买商品住房的购房人,补充提交申请资料后领取补贴)

五、注意事项

(一)未通过审核的,注明原因后通过云闪付APP线上平台退回,请购房人按提示要求修改,以免因修改不及时造成补贴无法发放等情况。

(二)购房人应确认填报的银行卡户名、账号正确,状态正常,银行卡户名需与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表买受人姓名一致。

(三)补贴政策按照“总额控制、用完即止,先领取消费券、再兑付补贴”原则实施,商品住房消费券发放完毕后,活动即截止,由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及时发布公告终止补贴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各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