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共涉及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4项整改任务,2023年验收销号3项,剩余1项正在按时序推进。按照有关规定,现将已完成验收销号和正在按时序推进的整改任务进展情况公示如下: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不到位,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一些师市和部门对“当好生态卫士”认识不到位、理解不深刻,比着铺摊子、上项目,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内生动力不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已按要求整改,长期坚持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来,兵团住建局党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落实环境保护责任。通过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局党组(扩大)会议等形式,深刻学习领会“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重要思想和重要论断,深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疆和兵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听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兵团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污染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明确要求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中央环保督查组的反馈意见上来,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更好推动高质量发展,切实当好生态卫士。2022年召开学习研讨会3次、2023年召开学习会8次、2024年召开学习会4次。
(二)切实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兵团住建局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形式,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兵团党委、兵团对环保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掌握环境保护的各项法规和制度。对重要环保事项随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真正做到将环保工作与全局重点工作同传达、同研究、同部署。一是深入学习《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制定印发《兵团住建局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细化工作方案》,对方案所列涉兵团住建领域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具体分工。二是贯彻落实兵团党委、兵团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当好生态卫士建设美丽兵团促进兵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细化实化兵团住建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政策措施,推动兵团住建领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三是3次随同谢强副秘书长赴六师五家渠市、八师石河子市调研督导散煤治理推进情况,确保按时完成散煤“见底清零”任务。四是强化兵地协同,会同自治区住建厅召开推进落实“乌-昌-石”区域大气环境整治工作会商会和全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调度会,督导地州、师市推进落实住建领域大气环境污染防治重点任务。
(三)压紧压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
兵团住建局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落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中住建局工作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职责,各相关职能处室严格按照局工作要求,落实相关环保工作职责。“十四五”以来,在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建筑工地和市政道路扬尘治理、集中供热站网完善、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编制《兵团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发展中长期规划》,内容涵盖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等建设管理,系统谋划布局兵团城镇市政基础设施,为相关设施发展明确技术路线、发展方面和目标任务。
二是不断完善城镇污水治理设施。新建和改扩建城市污水处理厂4座,新增处理规模4.5万立方米/日;提标改造43个团场污水处理设施,总污水处理规模7.66万立方米/日。深入打好兵团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目前兵团城市建成区无黑臭水体。
三是不断健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21座,新增处理能力733吨/日。在4个城市和2个园区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较好的发挥了试点示范带动作用,阿拉尔市生活垃圾分类体验馆被确定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
四是大力实施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乌-昌-石”区域重点师市六师五家渠市、八师石河子市分别完成散煤治理3567户、7393户,实现市域“散煤清零”。组织七师、八师和十三师成功申报国家2022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争取中央补助资金9亿元;积极推进清洁取暖项目建设,3年来,累计完成热源清洁化改造1430.82万平方米、分散式“煤改电”9754户、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18.47万平方米、供热管网改造289.15公里,完成投资28.62亿元。
五是全面实施城镇老旧供热管道改造。印发《兵团关于各师市团场城镇老旧供热管道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累计完成改造供热市政管道446公里、供热庭院管道609公里、住宅楼内公共供热管道316公里,完成投资22亿元。
六是强化城市供水安全管理。联合兵团发改委、卫生健康委印发通知,指导师市加强城市供水安全运行监管,推进城市供水设施提标改造;每年组织开展城市供水水质抽样检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七是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指导师市认真贯彻落实《兵团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控工作指南》等指导性文件,层层压实责任,对“乌-昌-石”区域的师市在建的3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市政工程,实现颗粒物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全覆盖,城镇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将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作为项目开工复工前置条件,重点督导帮扶“乌-昌-石”区域房屋市政工程扬尘治理工作,每周利用“智慧工地”监管平台进行在线巡查督导,确保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措施有效落实。
二、兵团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中,第六师五家渠市和第八师石河子市大气污染治理未达整改目标问题。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按时序推进
1.针对六师五家渠市2760户、八师石河子市4546户已完成散煤治理任务的连队(社区),强化督导检查力度,坚决制止散煤复烧现象。今年10月,会同兵团生态环境局赴六师五家渠市开展散煤治理情况现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督促相关师市将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措施落实情况作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开(复)工的重要条件,确保从源头切断施工扬尘污染问题。对城市建成区内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100%安装扬尘视频监控和PM10监测设备,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持续通过“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实时监测施工项目扬尘情况。督促相关师市加大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与保洁力度,根据天气情况,适当增加道路洒水频次。
三、兵团第一轮督察整改方案确定的37项问题中,上报仅剩2项未完成。经督察核实,部分整改存在落实不到位问题。兵团整改方案要求,2018年底完成石河子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中水回用工程建设。督察发现,中水回用管道虽已铺设但未实现回用,每天近15万吨总氮不能稳定达标的污水排入蘑菇湖水库。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
整改进展情况:已按要求整改
按照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经验收核查,第八师石河子市规范了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完善了工业园区排水管网,制定了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分配方案,并完成了年度中水回用目标,整改任务达到了兵团整改方案中确定的“石河子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科学合理制定石河子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分配方案;十户滩新材料产业园区用水量的30%以上使用石河子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整改目标。2023年中水回用量223.58万立方米,2024年中水回用量411.23万立方米。
四、第二师27团、223团污水处理站部分主体构筑物塌陷,已不能正常运行。
整改时限:2022年10月底
整改进展情况:已按要求整改
第二师27团、223团两个团(镇)污水处理站2022年8月底前完成了主体构筑物修复和完善工作,并投入运行。2022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两个污水处理站提质增效后,处理能力规模满足团(镇)发展的需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918-2002)一级A标准。同时建立健全了相关规章制度。该项整改任务达到了兵团整改方案中确定的“两个团(镇)污水处理站稳定运行,达标排放”整改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