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兵团住房资金管理,提高职工解决自住住房筹资能力。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上实行兵团系统垂直管理。承办兵团驻乌鲁木齐辖区及各师党政机关各部门、社会团体、各直属机构、企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核算等业务。承办其他住房资金管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