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城镇建设管理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改革措施;指导城镇市政公共服务、园林环卫以及历史建筑物保护管理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城市设计和风貌管理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审核报批、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监督指导连队公共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城镇管理执法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的制度;负责城镇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培训、宣传和舆情应对工作;组织查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大案要案或跨区域违法违规案件。
城镇建设管理处(综合执法监督局)
发布时间:24年07月24日
信息来源:住建局
编辑:兵团住建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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