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
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事项清单(试行)》
意见建议的通知
为加强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府法治部门建设,进一步优化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结合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我局研究起草了《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事项清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电子邮箱:btzjfgc@163.com。
2.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96号兵团机关楼7楼707室;邮政编码:830002。
3.书面传真:0991-2890216。
联 系 人:宋美玲 杨利胜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
附件:附件1.《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事项清单(试行)》.doc
附件2.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告知承诺书.doc
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