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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在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3年01月11日 信息来源: 编辑:赵万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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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万寿

 

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在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

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兵建发〔2022〕4号 

各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一师阿拉尔市、三师图木舒克市、十四师昆玉市水利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在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120

 

 

关于在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全国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期间,兵团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十四五”时期是加快推进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推动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兵团党委 兵团转发<兵团党委宣传部、兵团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在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结合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聚焦履行兵团职责使命,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使法治成为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为“十四五”时期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2025年,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依法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和行业从业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全系统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着眼于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因地制宜开展普法,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依法保障人民权益。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及兵团党委、兵团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与严格执法一体推进,把普法融入执法和日常管理服务全过程。

——坚持与维稳戍边职责使命紧密结合。坚持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履行好兵团维稳戍边职责使命服务。弘扬兵团精神和胡杨精神、老兵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引导,为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提高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牢牢扭住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个普法工作的“根”和“魂”。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系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切实做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模范实践者、积极传播者。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宣传宪法。在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治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把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推动兵团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通过组织民法典宣讲、创作民法典公益广告和短视频、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等形式,围绕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相关的民法典内容,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宣传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继续把宣传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作为基本任务,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住房和房地产工作,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围绕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加强对城乡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城市供水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围绕工程建设和建筑业工作,加强对建筑法、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注册建筑师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五)深入宣传与国家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兵团维稳戍边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推动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助力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大力宣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企业和干部职工生态环保意识。大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去极端化条例、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将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去极端化贯穿始终,提高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反恐维稳意识和防范风险意识。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承担党内法规执行牵头责任的单位每年年初要制定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学习培训计划,宣传教育、学习培训情况将作为党内法规执行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在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加强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着力提升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

(一)持续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把法治教育纳入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教育必修内容,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切实转变行政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把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干部职工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完善法治学习培训制度,定期举办法律知识和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培训班。采取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落实兵团关于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相关制度,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1次。

(二)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不断提高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完善配套学习制度。主要负责人是法治宣传教育第一责任人,要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分管负责人每年至少安排参加1次法治讲座。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在任期内,至少要接受1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

(三)严格落实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建立健全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完善标准化制度化培训机制,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保证法治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每名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法律知识集中学习培训的时间不少于60学时。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执法人员应当熟练掌握与执法工作相关的公共法律法规和专业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合理使用裁量权,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加强以案释法,增强执法人员办案能力。

四、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推进依法治企。深化“法律进企业”,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落实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加强针对建筑企业人员的普法力度,特别是关于劳动合同、工伤赔偿等方面的普法宣传。

(二)加强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

(三)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五、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在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过程中要实时普法,涉及群众切实利益或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座谈会、论证会、实地走访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规范性文件公布时,要及时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办案程序中,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实时普法,引导教育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

(二)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兵团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发挥行业内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志愿队伍建设,组织、支持老党员、老干部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

(三)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适应人民群众对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治的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提高普法质量。注重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适应移动互联网时代阅读观赏需求,运用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和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手段向职工群众进行日常推送,鼓励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发挥“学习强国”兵团学习平台、“兵团干部在线学习平台”等综合学习平台优势,形成多级互动传播。探索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普法方法,引导干部职工由“感动”到“行动”,提升普法实效。大力推进“智慧普法”,积极对接全国智慧普法平台,实现线上与线下相互交接,努力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使互联网变成普法创新发展的最大增量。

六、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兵团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把推进普法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纳入本单位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兵团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建立健全机关法律顾问制度。

(二)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兵团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普法办事机构和人员要充分发挥组织推动、督促指导等职能作用,形成上下协调、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强化“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完善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

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兵团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网 等传媒承担公益普法责任,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事件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

    (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加强能力建设。强化对各级普法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八五”普法期间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办公室对师市、团场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办公室工作人员轮训1次。

落实经费保障。推动各级财政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五)加强评估检查。

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组织开展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并对工作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开展“八五”普法规划终期总结验收,组织进行总结评估,加强评估结果运用。按照全国、兵团普法办统一部署,做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推荐工作。

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和理论创新。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上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