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评选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69号)要求,结合实际,经层层推荐,兵团评选表彰办公室研究报住建部审核,拟表彰新疆北方建设集团等2个单位为先进集体,赵健为先进工作者,孙春旺等2名个人为劳动模范。
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9月26日至9月30日,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传真或信函等方式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反映。
电 话:0991-2899226 传真:0991-2890216
受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96号
邮 编:830000
兵团评选表彰办公室
2022年9月26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
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
拟表彰名单
一、先进集体(共2个)
新疆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二、先进工作者(共1人)
赵 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监督员
三、劳动模范(共2人)
孙春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袁德华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五家渠高洁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园林绿 化部1组组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