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我局对2022年第十九批次13家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了审查。经查,5家企业新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料齐全符合安全生产许可新申请条件,准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1家企业新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料不符合安全生产许可新申请条件,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6家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均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条件,同意该6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1家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资料不符合安全生产许可延期条件,不予延期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件:2022年第十九批次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名单.doc
(联系电话:0991-2896502)
注:相关企业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在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自行下载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