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兵团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兵建发〔2021〕32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师市审核,我局初步确定了269家参评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等级,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7月6日。有关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局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监管处。
联系人:徐 辉
电 话:0991-289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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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