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兵团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2年03月29日 信息来源: 编辑:米尔扎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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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米尔扎提

各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12号)的要求,进一步在兵团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推进文化润疆工程,现将开展兵团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条件标准

(一)兵团历史文化街区

城镇中具备下列条件的传统居住区、商贸区、工业区、办公区等地区

1.具有下列历史文化价值之一

1)在城镇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与历史名人和重大历史事件相关,能够体现城镇古代悠久历史、近现代变革发展、中国共产党发展、新中国建设发展、改革开放伟大进程,特别是体现兵团在党的领导下白手起家、艰苦奋斗、忠实履行国家赋予的屯垦戍边光荣使命的光辉历程的建设成就。

2)空间格局、肌理和风貌等体现传统文化、地域特征或时代风格。

3)保留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持传统生活延续性,承载了历史记忆和情感。

2.具有一定的规模和真实的物质载体,并满足以下条件

1)传统格局基本完整,且构成街区格局和历史风貌的历史街巷和历史环境要素是历史存留的原物,核心保护范围面积不小于1公顷。

2)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核心保护范围内文物建筑、历史建筑等保护类建筑的总用地面积不小于核心保护范围内建筑总用地面积的60%

(二)兵团历史文化名城

1.应具有下列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之一

1)与中国近现代政治制度、经济生活、社会形态、科技文化发展有直接和重要关联。突出反映近现代战争冲突与灾害应对、革命运动与政治体制变革、工商业发展、生活方式变迁、新思想新文化传播、科学技术发展、城市与建筑等方面的历史进程或杰出成就。

2)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与发展历程。突出反映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与发展、工业体系建立、科技进步、城市建设、重大工程建设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

3)见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征程。突出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经济特区建设发展、沿海开放城市发展、科技创新和重大工程建设等方面取得的伟大成就。

4)见证兵团在党的领导下白手起家、艰苦奋斗、忠实履行国家赋予的屯垦戍边光荣使命的光辉历程。突出兵团为推动新疆发展、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国家边防作出的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

2.应具有能够体现上述历史文化价值的物质载体和空间环境

1)体现特定历史时期的城市格局风貌、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存完好。历史文化街区不少于1片,每片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面积不小于1公顷。

2)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不少于10处,保存状态良好,且能够体现城市历史文化核心价值。

二、申报程序

(一)兵团历史文化街区

有申报兵团历史文化街区意向的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会同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对照兵团历史文化街区的条件标准,对历史文化资源进行普查登记,初步划定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2022430日前,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向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申请。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会同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开展后续评估和审查工作。

(二)兵团历史文化名城

有申报兵团历史文化名城意向的城市应对照条件标准,对历史文化资源进行普查,积极开展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和文物保护单位的核定公布,推动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认定公布工作。2022430日前,有申报意向的城市应以城市人民政府的名义向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评估申请。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会同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开展后续评估和审查工作。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

(一)申报请示。

(二)申报对象简介。

申报兵团历史文化街区,简介应包括基本情况、历史特色、初步确定的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等;申报兵团历史文化名城,简介应包括基本情况、历史沿革、地方特色等。

(三)条件标准符合情况。

对照兵团历史文化街区和兵团历史文化名城条件标准,阐述历史文化价值、相应的物质载体和空间环境等情况。

(四)重要图表和佐证材料。

包括各类保护对象(名城包括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不可移动文物等;街区包括历史建筑、不可移动文物等)清单及公布文件,与保护清单相对应的保护对象空间分布图、保护规划相关重要图纸等。

四、其它要求

对符合兵团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名城条件标准而没有申报的师市,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将向该师市提出申报建议。接到申报建议3个月内仍未申报的,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向兵团提出直接确定兵团历史文化街区和兵团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议

对提醒、约谈、督促后仍不履行职责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将在全兵团予以通报

相关申报材料经师市分管领导签字后按要求加盖公章,2022420日前发送至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处邮箱。

 

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

何文博,0991-2896975btzjjcjc@163.com

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联系方式:

刘润杰0991-2890250

 

附件:

XX师XX市兵团历史文化名城申报表.doc

XX师XX市历史文化街区申报表.doc


 

 

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02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