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
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系列是申报国家园林城市系列的前提。为全面加强兵团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改善人居生态环境,推动兵团城镇高质量发展,根据《兵团园林城市系列申报评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兵团园林城市系列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类型
未获得国家、自治区园林城市系列称号的城市可申报兵团园林城市。各师市可推荐1-2个团场(镇)申报兵团园林县城或园林城镇。
二、申报程序
拟申报兵团园林城市系列的城市和团场(镇),应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资料要求做好申报工作。请于7月24日前报送本师市申报意向汇总表(见附件);9月30日前报送申报请示、创建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和师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初审推荐意见;2022年4月30日前报送申报材料(详见《管理办法》中的附件),准备充分的城市和团场(镇)可在2021年10月30日前报送。
三、后续工作
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初审意见,适时组织专家实地指导,待评审年进行实地考核验收。
除我局直接指定安排外,我局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对兵团园林城市系列创建活动进行创建实施或申报材料的辅导工作。
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