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兵团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1年03月19日 信息来源:住建局 编辑:建设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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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建设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兵团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

污染防治管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各师市住建局、城管局:

    为推进城市生态建设,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实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特制定《兵团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控工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师市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贯彻实施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师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筹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督执法。要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工作,增强建设、施工单位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在巡查暗访工作中,将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对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行为,依法依规严惩重罚。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单,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三、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要以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文明施工为抓手,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创建绿色工程,强化企业施工扬尘管控主体责任。要紧密围绕施工扬尘防治工作需求,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加强绿色建造研究,提高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质量,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健全长效机制。要逐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保证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将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继续巩固治理成果

五、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普及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知识,将相关规定纳入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内容,积极宣传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等,充分发挥媒体引导作用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营造舆论氛围,凝聚社会共识。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8日

 

 

 

 

        兵团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污染

防治管控工作指南

为进一步加强兵团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特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深化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筑物拆除工地施工扬尘突出问题,建立责任明确、社会监督、公众参与长效机制,改变施工工地环境与卫生面貌,实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主要工作

师市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当地实际,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督促城市建成区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封闭、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覆盖运输“六个百分之百重点针对“乌-昌-石”,“奎-独-乌”区域的六、七、八、十一、十二师在建的3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施工工地安装颗粒物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

三、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管控责任

各师市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依法依规强化监管,严格督促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健全制度,落实施工工地扬尘管控责任,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一)建设单位的责任。建设单位承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首要责任,应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及时足额支付,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不可列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中,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监理单位扬尘治理责任。暂时不能开工的施工工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在出现严重雾霾、沙尘暴等恶劣天气时,按当地政府要求停止施工的,建设单位不得强令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停工时间不得计算在合同工期内。

(二)施工单位的责任。施工单位承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应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组织机构,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施工工地应当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减少施工作业过程扬尘污染,并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施工单应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的教育和技术交底制度,建立扬尘污染防治检查制度,要及时总结、优化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经验和成果,工程施工全过程应实施PM10监测,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防治进行动态管理。

(三)监理单位的责任。监理单位应当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范围,对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监理责任,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审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对发生的扬尘污染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在监理月报中增加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产生扬尘污染的行为,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情节严重时可采取停工措施;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认真的,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及监管部门。

(四)监管部门的责任。兵团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监督检查,发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 责令停工整治;对工作不力、治理不达标的企业和项目,要按有关法律法规的上限予以严肃查处,曝光相关项目和责任企业。根据当地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重污染预警时及时采取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兵师两级巡查暗访工作中,将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对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行为,依法依规严惩重罚。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单,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

四、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一)强化施工扬尘管控。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制定施工现场扬尘预防治理专项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无专项方案严禁开工。工程项目部必须制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政府发布重污染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必须对进场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工地扬尘预防治理知识培训,未经培训严禁上岗。施工工地工程概况标志牌必须公布扬尘投诉举报电话,举报电话应包括施工单位电话和主管部门电话。

(二)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城市范围内主要路段的施工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5m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施工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m的封闭围挡,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施工工地的封闭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临时维修、维护、抢修、抢建工程应设置临时围挡,需频繁调整作业面或工期少于3个月的施工项目可采用临时围挡。严禁依靠围挡堆放物料、器具等,严禁利用围挡做挡土、挡水墙和机械设备的支撑体。建筑主体脚手架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封闭维护高度应超出作业层1.5m,连接应严密牢固。密目式安全网目数不小于2000目/100cm²。密目式安全网至少两月清洗一次,严禁采用掀起、拍打或吹风等方式清理。破损的密目式安全网要及时更换、拆除前,应对密目式安全网洒水湿润。

(三)加强物料管理。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按总平面布局进行码放。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严禁露天放置。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禁沿路遗漏或凌空抛撒,建筑物外部作业、垃圾清理时,应采取先洒水抑尘后作业的方法。

(四)注重降尘作业。施工现场应配备洒水车、雾炮机等降尘设施,并适时有效运用。施工现场围挡上部应设置连续的喷淋降尘装置。围挡上部及道路喷淋装置间隔不大于4m,除雨天外,施工期间每小时喷淋不少于10分钟。施工现场洒水降尘频次不少于2小时一次。施工现场PM10监测值超过正常值时,应增加洒水次数。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主要道路应定期清扫、洒水。拆除工程必须采用围挡隔离,并采取洒水降尘或雾化降尘措施,废弃物应及时覆盖或清运,严禁敞开式拆除。施工进行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五)硬化路面和清洗车辆。场内施工区域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硬化道路应做到通畅、平整、坚实,承载力应满足车辆行驶和抗压要求。施工现场出入口连接至市政道路的路面、材料加工区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确保车辆行驶不起尘施工现场围挡以内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冲洗设施应满足冲洗施工现场各类作业车辆、机械的要求。车辆出场前确保轮胎、底盘、车身无泥土浮尘车辆冲洗应建立台账,设专人负责管理。

(六)清运建筑垃圾。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利用资源,减少建筑垃圾产出量。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固定垃圾存放点,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并覆盖,及时清运。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应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层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方式及时清运,严禁随意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办公、生活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容器,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不得相互混入,并配置专人收集、清理,日产日清。

(七)加强监测监控。3000平方米及以上、市政工程造价2000万及以上的在建施工现场安装扬尘视频监控和PM10监测设备,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监控前端摄像头应安装在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材料堆放区,PM10监测设备应安装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现场应设置监控室,实施动态管理。当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达到中度及以上污染时,施工现场应增加洒水或雾化频次,加强覆盖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遇有严重污染日时,严禁施工工地土方作业和建筑拆除作业。

关于印发《兵团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控工作指南》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