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规建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的通知》(建办市〔2020〕25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在兵团范围内全面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电子证照(以下简称施工许可电子证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行施工许可电子证照。自2021年3月1日起,全兵团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面实行施工许可电子证照。
二、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电子证照可作为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和市场主体办理其他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住建部门将不再制作和发放纸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上加盖经认证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电子签章,并附二维码。有关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查询施工许可证信息。
三、各师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使用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受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事项,在业务办结时同步生成电子证照,加盖本单位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电子签章,在线生成完成电子证照签发。
企业从各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向审批部门申请核发、变更、延期等施工许可事项获批后,可登录各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已办结审批事项结果文书查询下载→操作→结果材料,进行自主下载和打印。
四、施工许可证照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开,接受监督。公众可扫描电子证照上二维码查验,实时获取施工许可信息,也可以登录以下网站进行查询:
1.师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办事大厅→已办结审批事项结果文书查询下载→选择具体项目→结果材料
2.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数据服务→项目信息→选择项目名称→全生命周期→施工许可证
3.全国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电子证照→搜索施工许可证号,即可查询。
五、任何单位、企业或个人伪造、篡改电子证书的一律无效,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