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年06月28日 信息来源:住建局 编辑:建设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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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建设局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兵团住建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近日,兵团住建局研究制定《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严格对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内容,结合兵团住建局实际,突出行业特点。《办法》严格规定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权限和制发数量,严控发文数量,对于可发可不发、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一律不发,同时要求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时要严格制发程序,认真评估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严格审核把关,坚持集体审议,统一登记编号,及时公开发布,强化备案监督。《办法》还明确,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定期组织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