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八项措施 助力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年06月28日 信息来源:住建局 编辑:建设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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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建设局办公室

十三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聚焦稳岗位、保就业、惠民生,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印发了《十三师党委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城市管理领域实施助力经济发展八项措施的通知》,进一步消除疫情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支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发展,为复工复市破冰护航

城区各经营摊点复工复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一是鼓励支持设置便民点。采取定时段、划区域等方式设置便民点。二是鼓励支持发展夜市经济。在不扰民、不影响交通、不影响职工群众生活、不影响环境卫生、不产生油烟和噪声污染的情况下引导规范经营。三是允许临街商家店外促销宣传。临街商家在保证及时清洁、不影响环境卫生的情况下,允许在门前开展促销经营活动。四是允许大型商场开展促销活动。五是允许流动商贩贩卖经营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环境卫生保洁的情况下,允许流动商贩在背街小巷贩卖经营。六是免除商家相关费用。临时占用道路开展商业活动的,免收占道费;利用公园、广场、闲置空地等公共场所开办的,免收场租费、摊位费、卫生费。七是加大环境卫生保洁力度。哈密大佳城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第三方保洁公司加大保洁力度,加强生活垃圾收运作业管理。八是推行柔性执法管理。推行柔性执法,实行审慎包容监管,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对一般性违法行为,尽可能不采取行政处罚,以劝导批评教育为主。

对进入便民点、夜市和跳蚤市场(29个)经营商户(预留部分爱心摊位)进行身份登记,统一编号安排经营区域,指定专人负责,宣传管理措施,设置标识牌,做到“人在地净,人走场清”,保证良好经营秩序,为职工群众营造一个整洁、有序的消费环境。

                    (十三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