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兵团党委的工作部署确保完成兵团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坚决打赢兵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年04月20日 信息来源:住建局 编辑:建设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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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建设局管理员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兵团党委的工作部署确保完成

兵团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坚决打赢兵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

兵建电〔2019〕69

各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按照党中央和兵团党委的要求,2019年兵团要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主持召开的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兵团党委的工作部署,确保完成好兵团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全力解决兵团“两不愁三保障”住房保障中的突出问题,坚决打赢兵团脱贫攻坚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着力解决好兵团四个深度贫困团场贫困户等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问题

三师44团、51团和十四师皮山农场、225团等四个深度贫困团场需要解决的贫困户等重点对象的住房不安全数量占到兵团70%以上,因此,三师、十四师绝不能有丝毫松懈,要始终持续用力推进,确保完成今年目标任务。上述四个深度贫困团场在土地增减挂政策资金暂不到位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兵团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计划补助资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积极快速推进新建抗震安居住房建设,待土地增减挂政策资金到位后,可以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及其他住房资金进行抵扣或置换出来,由兵团用于其他师团的新建住房和改造住房建设任务。无论属于那种情况,上述四个深度贫困团场实施的新建抗震安居住房任务,都须结合兵团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严格按照《关于兵团连队新建抗震安居住房的指导意见》、《兵团抗震安居工程标准图集》的要求,按照“民建公助”的方式组织建设,同时,按照国家住建部的要求,一户一档档案信息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并确保兵团下达三师和十四师的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全面完成。

二、认真解决好兵团其他团场贫困户等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问题

兵团下达其他团场的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和资金,解决贫困户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问题时,要按照《关于实施兵团2018年农村安居工程建设的通知》(兵建发〔2018〕72号)、《关于下达兵团2019年农村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兵建发〔2019〕28号)等精神和要求执行。需要拆除危房进行新建住房的农户和无房户,必须严格按照《关于兵团连队新建抗震安居住房的指导意见》、《兵团抗震安居工程标准图集》要求,落实政策补助资金和个人自筹资金,采取“民建公助”方式组织连队和职工群众建设新建抗震安居住房。

需要改造的既有住房必须由专业机构首先进行安全鉴定,对具有改造价值的C级危房纳入改造范围,D级危房必须拆除重建。国家农村危房改造等政策补助资金和援疆资金,必须首先用于对需要改造的C级危房进行抗震安全加固,确保达到国家和自治区抗震设防安全标准,资金还有结余的,才能用于改厨改厕、门窗更换等其他内容。进行抗震安全加固的住房,必须由正规设计单位出具正式加固技术方案并签字盖章;选择正规施工单位施工,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经设计、施工、监理、团场验收合格和师市住建部门或委托质量监督站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三、落实好确保“八个到位”,确保按时按质全面完成计划任务

(一)确保组织领导到位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着力解决好“两不愁三保障”中的突出住房安全保障问题,是今年必须按时按质全面完成的一项硬任务、硬指标。各师市住建部门要认真摸排情况,认真研究对策,要及时向师市党政和主要及主管领导汇报新建抗震安居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取得大力支持,要严格按照《关于兵团连队新建抗震安居住房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局7月17日农村危房改造及相关工作推进会精神,确保本师市新建抗震安居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任务全面完成,确保贫困户等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问题全部按时解决,确保本师市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危旧住房全部按时拆除。

(二)确保资金投入使用到位

除兵团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资金外,各师市要严格按照《关于兵团连队新建抗震安居住房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切实落实好每户1万元的援疆资金和个人自筹资金,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人员”的,还要及时跟踪落实好兵团给每户建房职工群众的1万元扶贫补助资金,为工作扎实有力推进创造不可缺少的资金条件。

(三)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到位

各师市新建和改造住房都必须按照兵团下达的年度计划目标,按期完成工作任务。要多措并举加快推进连队新建抗震安居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进度,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确保8月底完成2018年度5200户计划任务、11月底前完成2019年度5000户计划任务任务。为此,各师市要切实严格执行好每周向我局按时报送工作进度制度。

(四)确保及时录入档案到位

对报送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住房,要及时将农户和住房相关档案信息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绝不能因档案信息录入而影响兵团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的完成。

(五)确保兜底保障房源落实和应兜尽兜到位

为了坚决防止贫困户等重点对象或因资金不到位或因住房改造不到位、或因新建抗震安居住房不能按期建成交付使用等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时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各师市都要严格按照《兵团党委办公厅 兵团办公厅关于抓紧建立深度贫困团场住房安全兜底保障制度的通知》(新兵党厅字〔2018〕44号)要求,预留充足的兜底保障住房,并做到应兜尽兜、一户不落,确保2019年兜底解决好本师市贫困户等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保障问题。决不允许因职工群众住房安全兜底保障不到位而影响兵团脱贫攻坚任务按期完成的问题发生。

(六)确保严格控制住房建筑面积和建设标准到位

新建抗震安居住房在满足抗震安全的情况下,每户建筑面积应根据政策补助资金和个人自筹资金实际到位情况,按照只保障住房安全基本需求的原则合理确定,坚决防止脱离个人财力实际,盲目扩大住房面积和提高建设标准从而导致返贫问题发生。

(七)确保严格执行国家和兵团住房保障政策到位

要严格执行每户职工群众(农户)不得重复享受国家住房政策的规定。利用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资金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职工群众(农户)对象,必须是未享受过国家城镇住房保障政策的职工群众(农户),同时使用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资金的职工群众(农户),也不允许重复享受国家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和资金。

(八)确保严肃追责问责到位

凡是因领导不重视,没有认真落实工作要求,履责不力,没有按期完成本师市农村危房改造和新建抗震安居住房建设任务,没有落实兜底保障住房和应兜尽兜,影响兵团2019年脱贫攻坚任务按时完成的,要对有关领导、相关人员,严肃追究落实兵团党委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责任和失职渎职的工作责任。

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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