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2019年第四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19年05月21日 信息来源:住建局 编辑:建设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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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建设局管理员

各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部(局)、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将我局审查核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第四批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




           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21



关于公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有关说明

为方便企业办理领取资质证书手续,提高工作效率,现将领取企业资质证书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领取资质证书所需材料

  通过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的企业,领取资质证书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企业出具的领取资质证书的介绍信原件(明确领证人身份证明和联系电话)。

  (二)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还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复印件。

  (三)原资质证书的正、副本原件。

  原资质证书原件全部交回,如不能全部交回的,按交回旧证数量领取新证,其余新证待旧证交回后领取;如旧证遗失的,办理遗失补办手续后领取新证。

联系电话:0991-2890214

证书领取:0991-2896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