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异地贷款前期所需资料

发布时间:19年02月25日 信息来源:住建局 编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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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前来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贷款的条件和前期所需资料如下:

1、申请条件:申请人及配偶在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无贷款或仅有一次贷款已结清(夫妻合并计算贷款次数(含婚前、婚后、离异)

2、申请人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建金[2015]135号)文件下发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如已婚,配偶也是缴存职工的需同时提供)。

3、申请人及配偶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最近6个月缴存流水。

4、申请人本人及配偶持身份证及以上两份证明前往兵团中心所在地核实证明真实性(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276号E阳臻品5楼),核实无误后前往购房地的分支机构申请贷款,申请贷款所需资料申请人根据管理中心的要求准备。

5、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支机构与驻地中心属同城不受理驻地中心缴存职工申请异地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