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建自住住房(仅限缴存地)

发布时间:19年02月25日 信息来源:住建局 编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体: 打印本页
作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土地使用证》原件;

(3)规划部门出具的《建筑设计红线图》原件;

(4)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5)工程预算机构出具的工程预算报告原件;

(6)其他材料(请看申请贷款必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