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商品房商业贷款置换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

发布时间:19年01月21日 信息来源:住建局 编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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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2)购房交付全款发票或首付款凭证原件;

(3)《商业银行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

(4)商业银行当月贷款余额单原件;

(5)商业银行出具对公收款账户证明,注明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入的账号、户名、开户行;

(6)本地抵押物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及评估报告;

(7)其他材料(请看申请贷款必备材料)。

注意事项:

参照“本地商品房商业贷款置换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注意事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