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第一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18年10月11日 信息来源:住建局 编辑:质量安全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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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质量安全监管处

各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勘察设计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依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示范文本>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规定和标准说明>的通知》(建办市函[2006]274号),对新疆兵团建工昆鹏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管处反映情况,单位需附相关证明文件(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管处咨询。

    2、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业绩情况及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陈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管处,逾期不予受理。对已申报的原有材料中人员和业绩等材料更换或增加的不予确认。

公示时间为:2018年10月11日-2018年10月20日

联系电话:0991--2890617


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单

序号单位名称申报类型申报资质等级申报资质内容所属
地区
企业性质审查意见法定代表人
1新疆兵团建工昆鹏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延续甲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乌鲁木齐市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同意张海涛
乙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同意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延续丙级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丙级乌鲁木齐市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同意何刚
丙级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丙级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