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市建设局,五师城镇建设管理局,八师石河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树立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形象,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执勤用车标识涂装式样的通知》(建督〔2018〕6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城市管理执法执勤用车标识重新涂装是深入贯彻《兵团党委、兵团关于深入推进城镇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镇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兵党发〔2018〕17号),进一步做好兵团城镇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师市城镇管理综合执法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执法执勤用车标识涂装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到位;要及时落实预算,有城市管理执法机构的师市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执法执勤用车(包括新购置的、正在使用的)标识涂装工作。
根据《通知》有关要求,兵团城镇管理执法执勤用车车辆编码由4位数字组成,前2位编号兵团本级为00,第一师至第十四师为01—14序列编号,第3、4位为车辆流水号,从01起计数。
联系人:江津;电话(兼传真):0991-2896350;邮箱:btcjjc@163.com
附件:1.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执勤用车标识涂装式样的通知
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