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18年09月30日 信息来源:住建局 编辑:城建监察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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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城建监察总队

各师市建设局,五师城镇建设管理局,八师石河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规划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有关工作部署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巩固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树立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良好形象,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建督〔2018〕37号),决定自2018年至2020年,继续深化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师市城镇管理综合执法主管部门要在贯彻落实《兵团党委、兵团关于深入推进城镇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镇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兵党发〔2018〕17号)、《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严格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严肃执法纪律的通知》(兵建发〔2018〕16号)部署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本师市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行动内容、步骤、时间安排等;要主动向师市汇报专项行动有关情况,积极争取财政等部门支持,将学习培训、装备配备、宣传教育等费用列入预算,保障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已建立城镇管理执法机构的师市要将“本通知”和“严格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严肃执法纪律”等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每月进行自查,并于月底前报送我局;将本师市城镇管理执法队伍“强、转、树”三年行动具体实施方案于5月底前报送我局。我局每年将组织对各师市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年度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工作推动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报送我局工作联系人:城建监察总队 江津(联系电话兼传真:0991-2896350,邮箱:btcjjc@163.com)。


附件:1.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