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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加快安居工程建设 让住者有其屋

陕西加快安居工程建设 让住者有其屋

发布时间:18年01月18日 信息来源:兵团建设(环保)局 编辑:住房保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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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住房保障处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陕西省在加快保障房建设的同时,将保障房的后续管理也作为重点,不断完善各类配套设施,让群众住得安心、住得舒心。

  2017年以来,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继续以创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为抓手,全面解决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问题,进一步完善保障房小区的物业管理、医疗、教育、养老等设施,累计有335个小区完成验收。截至目前,全省已有85个小区通过省级验收,并由省政府命名表彰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

  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了解到,我省通过“政府信用+企业信用”的方式,累计实现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480.78亿元,创新性地提出将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为“租赁型保障房”,经适房和限价房并轨为“购置型保障房”,推进共有产权建设,满足更多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284.48万套,其中租赁型保障房88.16万套,购置型保障房62.62万套,完成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133.7万套,累计发放租赁补贴110.66万户。

  据了解,2018年,我省将紧紧围十九大提出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列入中央计划内的公租房项目90%要完成分配,改造20.2万套的城镇棚户区,同时,75%以上的规模小区要达到“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标准。(有修改)

各地可实施守信激励措施。


  此外,指导意见提出,建立河北全省统一的住房保障信用信息采集标准。各地应按照标准对相关信用信息进行归档,并实施动态更新、动态管理,确保信用信息记录的规范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信用档案信息只用于记载发生失信行为信用主体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