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环电〔2016〕23号
关于组织参加2016年全国县级环保局长
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各师环保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2016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县级环保部门领导干部的环境管理业务素质和能力,推进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环保部决定举办2016年度全国县级环保局长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对象和地点
第2期(总第4期):2016年10月17日至22日,学制6天(16日报到,23日返程)。培训对象为西部地区县级环保部门主要负责人(4个名额);在环境保护部北京会议与培训基地开展培训,主要有专题讲座、学院论坛、分组讨论、现场教学等形式。
二、培训内容
环保基础知识与岗位应知应会内容,当前环保工作形势与任务,对基层环保工作的重点与难点问题开展研讨。
三、培训组织
(一)培训由环境保护部宣教中心承办,不收取培训费(含食宿费),参加培训学员的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承办单位将于培训班开班前一周印发入学通知书,明确具体培训安排。
(二)请各师环保局按照培训对象要求和名额选派学员,于7月29日前将学员报名登记表传真至我局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我局将根据上报情况进行统筹安排,最终参训名单以我局通知为准。
联系人:梁怀国
电 话:0991-2890218
传 真:0991-2890216
邮 箱:393586384@qq.com
兵团建设局(环保局)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