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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吗?一

发布时间:16年06月17日 信息来源:兵团建设(环保)局 编辑:地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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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地震办公室

你知道《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吗?

答:这个条例是在1994年1月10日由国务院颁布的,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各类地震观测仪器正常工作,以取得可靠的数据,每个公民都应当自觉贯彻这个条例。
条例中明确规定的地震监测设施的保护范围是:
①地震台内的监测仪器设备、设施;
②地震台外的观测用山洞、仪器房、观测井(水点)、井房、观测线路、通信设施、供电设施、供水设施、专用填坝、专用道路、避雷装置及其附属设施;
③地震遥测台网接收中心的观测设备、中继站、遥测点用房等;地震专用测量标志、测量场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