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环电〔2016〕5号
关于开展2015年度兵团环保系统组织机构
与人才资源统计工作和首次颁发长期
从事环保工作纪念章活动的通知
各师环保局,兵团环境监察总队、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兵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按照环保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国环保系统组织机构和人才统计工作的通知》(环办人事函〔2016〕424号)和《关于开展首次颁发长期从事环保工作纪念章活动的通知》(环办人事函〔2016〕416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通过环保专网登陆10.100.250.8,在“人才统计”专栏填报《机构编制信息表》、《人才管理信息表》和《人才基础信息表》,于2016年4月1日前完成数据填报工作并上报。具体填报方法和指标说明见登陆界面下方“人才统计系统帮助文档下载”,用户名见登陆界面下方“登陆账号查找”,登陆初始密码与登陆账号相同。
联 系 人:兵团建设局(环保局)办公室 梁怀国
联系电话:0991-2890218
(二)为鼓励环保系统工作人员热爱环保事业,弘扬环保精神,增强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环保部自2016年起,每年在全国环保系统开展一次颁发长期从事环保工作纪念奖章活动。
请各师环保局统计本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中符合颁发纪念章条件的人员,自2016年3月28日起,通过环保专网登陆10.100.250.8,在“人才统计”专栏填报《长期从事环保工作人员登记表》,将该表打印并加盖师环保局公章后报我局,电子数据于2016年4月5日前通过人才统计系统报上级。《长期从事环保工作人员登记表》有关个人信息与人才统计系统相关联,请结合2015年度全国环保系统人才资源统计工作,及时更新本单位人才基础信息。
联 系 人:兵团建设局(环保局)办公室 刘洋
联系电话:0991-2890218
兵团建设局(环保局)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