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3日09时07分(北京时间),在新疆皮山县(北纬 37.6°, 东经 78.2°)发生MS6.5级地震,震中位于皮山县,距离第十四师皮山农场约20公里,震源深度10千米。截至2015年7月6日18时00分,共记录到地震余震总数为1120个。其中5.0到5.9级地震0个,4.0到4.9级地震6个,3.0到3.9级地震56个。
按照兵团领导要求,7月5日下发《关于做好皮山县6.5级地震灾害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抗震救灾前方工作组和十四师建设局(环保局)立即组成地震灾害评估鉴定工作组,开展地震灾害评估鉴定工作。5日下午,地震灾害评估鉴定工作组20余名专家已开展受损房屋鉴定和统计汇总工作。
我局抗震救灾前方工作组进一步做好与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现场工作队对接工作,积极向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现场工作队汇报兵团灾害情况,时刻关注地震局现场工作队确定的地震6度以上影响区域范围,争取最大限度的将兵团受灾地区划入地震灾区极震区,为兵团争取国家重建资金和灾后重建提供有力保障。经中国地震局研究,确定此次地震灾区极震区Ⅷ度区涉及皮山县固玛镇、皮西那乡、科克铁热克乡、木奎拉乡和兵团第十四皮山农场,面积为1110平方千米;Ⅶ度区涉及皮山县固玛镇、皮西那乡、科克铁热克乡、木奎拉乡、乔达乡、木吉镇、桑株乡、阔什塔格乡、巴什兰干乡和兵团第十四皮山农场,面积为3410平方米;Ⅵ度区涉及和田地区皮山县13个乡镇、喀什地区叶城县10个乡镇及兵团第十四师皮山农场,面积为10060平方千米。
关于地震震情、灾情趋势,我局将与第十四师、第三师建设局(环保局)保持密切联系,时刻跟踪掌握震情、灾情有关情况。
兵团建设局(环保局)
2015年7月6日